一般来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后45天左右,各地区开始陆续开放成绩查询。一般为12月份,出成绩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通道查询。
分数保留期
四年考试时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考生们,要在这个周期内达到所有成绩合格。报名部分科目考生需连续第二年通过科目考试。
报考科目
获得药学专业资格的药师需学习这些科目,“药学专业(1)”、“药学专业(2)”和“药学”的考试。 《管理与规范》、《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获批中药学领域的药师考试为《中药学专业(一)》和《中药学专业(二)》、《药学》管理与规范》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结果
国家执照药师考试的结果是滚动管理的。考生必须连续第二年完成所有科目并通过考试,才能报名国家执业药师。如果您连续第二年未通过所有考试,则第三年紧接着上一年的考试成绩。即使第一年通过考试,也是无效的,必须重新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咨询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