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员:
为确保2017(春)专科、专升本(业余)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实践课程报告:2018年12月20日---2019年3月27日
实践课程作业:2018年12月3日----2019年3月22日(与作业平台一致)
请参见附件二:专科、专升本(业余)2017(春)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
二、做好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动员工作 请各学习中心及时召开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动员会,组织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实习题目及实习内容。鼓励和提倡学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具体问题,结合专业知识分析并提出建议、对策。
三、学生查看下载实践、实习报告要求:(详细操作见附件一) 方法如下:点击网院首页的 “学员空间”—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员空间;在首页左侧位置点击进入“实践课程”平台,在“待填写报告”里面有本批次应完成的实践、实习课程,点击课程名称进入后,在“大纲”处下载该课程资料。
四、学生的实践课程完成形式(附件三) 学生的实践课程报告目前有两种完成形式:以客观题形式完成和实践课程报告的形式完成。
1、实践客观题作业在学生‘作业平台’--‘考试作业’一栏内完成。该部分实践课程作业考核时间与网上作业同步,每次必须完成两套题,每套题学生可分别完成三次,提交三次,系统将自动按照高分记录成绩,答案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后显示,请各位同学按时查看,作业成绩即该课程成绩。实践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与其他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一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3月27日)
2、实践课程报告在学生‘实践课程平台’提交该课程报告。
3、具体课程请学生和学习中心查附件三,并且在对应的平台完成。
五、督促学生认真按时完成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报告
1、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报告须按照进度表的时间要求通过网络教育学院平台提交,终稿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不合格。(终稿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7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自动延期至下一批次)
2、学生必须认真查看实践、实习大纲并按要求完成写作,不按大纲规定写作者成绩不合格。
3、学生撰写实习报告,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查实,取消写作资格,成绩记不合格,抄袭者必须交纳检讨方可申请下一次写作资格。(学生抄袭标准参照《四川大学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要求第四条执行。)
六、护理学《临床实习》成绩与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临床实习》成绩由纸质成绩(‘实习评分表’、‘带教人员信息表’)和上传至课程平台的《临床实习报告》心得体会两部分成绩构成,如成绩不合格或者未在规定时间交表交实习报告者,须在下一批次重新提交《实习评分表》和《带教人员信息表》。
2、学生必须按照《临床实习》课程大纲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和符合要求的带教人员处实习,详细实习要求和填写规范请参见《临床实习》课程大纲。
3、学生应在2019年2月底将“带教人员信息表”和“评分表”交予学习中心,‘实习评分表’和‘带教信息表’必须签字盖章有效。(注:《实习评分表》需盖医院护理部的章,《带教人员信息表》需打印出来盖医院公章,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盖章方认可有效。)
4、学习中心需按学号顺序把整理好的护理学专业的“签字盖章评分表”、“带教人员信息表”在2019年3月10日前一并邮寄至我院。
七、做好过程管理工作 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加强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因毕业实习安排在学生第五学期,即后一学期,没有补做补交机会,如学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报告写作并上传终稿,该科成绩未取得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所以请各学习中心和学员一定要认真参照实习安排时间进度表进行。 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必须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所在学习中心须提前向实践管理老师进行备案,否则平台关闭后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交。 特别提醒学籍即将到期的学生(14春)本次是后一次完成实践实习课程的机会,如不完成实践实习将不能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