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学习期限满两年,并且正常参加了学院组织的各次课程考试的学生,在预约考试过程中,课程出现考试时间冲突的矛盾,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考对象及条件
(1)清考对象为 2013年秋季(1309)至2017年春季(1703)之间入学、正考约考课程不超过8门次且约考时间有冲突的学生。学制超过6年的学生不能参加清考。
(2)申请学生必须达到:专科修满50学分以上,本科修满40学分以上。
(3)正考课程和清考课程总数不能超过8门次。清考课程不能超过4 门。
(4)没有参加2019年4月正常课程考试的学生不能申请清考。
(5)学院教务教学平台,学生个人账户无欠费情况。
二、清考考试时间及场次
清考考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A区)和2019年4月21日(B区)
清考共设置四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8:30—10:10 (场) 10:30-12:10 (第二场)
13:50—15:30 (第三场) 15:50-17:30 (第四场)
三、申请资料
由学生本人填写清考申请表
特此通知。请各学习中心根据学院安排,及时、准确地顺利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