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详细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报考规定:
一、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更多规定,可点击查看: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
管理类联考的专业考试科目有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英语二;医学类的专业考试科目有思想政治、外语、业务课;其他专业考试科目有思想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业务课考试的具体科目由报考院校确定,管理类联考、公共科目(思想政治、外语、数学等)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研究生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参考往年目标院校研究生招生规定备考,和以报考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
研究生管理类联考研究生考试满分300分,非管理类联考的专业报考研究生考试满分500分。
管理类联考考试科目有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和英语二,前者满分200分,后者满分100分。
管理类联考报考专业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及会计硕士。
非管理类联考的专业,报名研究生主要考试3门或4门科目,其中医学类考试思想政治、外语和业务课;其他专业考试思想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思想政治和英语满分各为100分,医学类的业务课满分为300分,其他专业的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各为150分。
不管研究生考试满分多少,报名者参加研究生初试统一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或自主划线院校的复试线基本要求,以及进入复试名单,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复试材料,以及准备复试准备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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