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分类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8-10-09
阅读:6573

    根据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和要求,我院即日起展开2019年春季毕业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对象

    1、专升本:2016级春季各专业、2016级秋季(提前毕业)各专业;

    2、高起专:2016级秋季各专业;

    3、高起本:2014级春季各专业;

    4、往届遗留未毕业但本届符合毕业条件的。

二、操作程序及要求

学生注意事项:

    (1)核对关键信息:接到学习中心通知后请尽快上网核对个人学籍卡上的关键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学习中心处理。截止日期:11月30日前。

    (2)填写“自我鉴定”:学生登陆平台后,在“教务管理”中填写“学生的自我鉴定”项的内容并提交即可。截止日期:11月30日前。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
来源:http://web.sne.bnu.edu.cn/
上一篇: 关于调整2017年秋季学期教务教学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2018年12月全国网络统考考试报名通知
双十二活动
返回
顶部
模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