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指曾在学校肄业或毕业之后得到的一纸文凭,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后也是高层次的一个学历证书,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一、类别
就现阶段我国的教育体制而言,我国的学历类别可以划分为:
1. 小学、初中,属义务教育、基础教育阶段,高中(随着中国发展水平的提高,预计到2020年,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 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属于职业教育;对受教育者实施可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必须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3. 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属于专业教育。接受的教育是以其教授专业知识为主,入学需统招,毕业办理派遣证(报到证)。
4. 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是以科学研究为主要方向。
二、学历证书
国家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由国务院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国家也予以承认。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颁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在毕业生工资待遇上,国家认可的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实行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也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正如公民要有国籍、党员要有党籍、军人要有军籍一样,一个学生,也要有作为某校学生的学籍。一旦大学生按规定获得了某所高校的学籍,就享有使用该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刻苦学习,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的义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目前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一、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二、管理系统
从2009年,就已经开始关注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的问题,2010年的时候开始在全国部署,要求全国的中小学生所有的学校能够为孩子们建立一个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到了2013年,全国初步建成管理系统。如果今后有这样一个学籍系统的时候,像刚才提到一个人就有一个学籍号,这个还会学籍跟着每一个学生,如果他转学这个学籍号也会跟着走。记者发现在一些地方可能会出现这种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或者环节等方面管理不够严谨这样的情况,也就是说学生转学了但是他的学籍并没有跟上。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学生进行全国统一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全国中小学学生(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模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模块、校车管理模块。
三、学籍制度
为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规范该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流失,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该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础及,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定如下规定: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借读:
1、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该校借读,借读学生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
2、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
3、借读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经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校长批准后可在该校参加毕业考试。
4、学生要求返回户口所在地考学时,学校及时给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休学与复学:
1、在校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长根据医院诊断书在学生本人、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办理休学。
2、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到半年或未满一年需提前复学,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复学时由家长持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家长书面申请书上交学校,经校长同意后,学籍管理人员报到上级部门具体办理,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毕业年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4、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籍由学校保留。休学证明装入学生档案,并由校医在学生档案上填写好。
退学(辍学):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学(或辍学)。
2、学生因故申请退学(或辍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签字批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或辍学)手续,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3、退学(辍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处分:
学生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对严重违纪的学生予以处分时,应由政教处出示材料,经校长会议讨论决定。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学籍由政教处出示材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学籍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学籍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派出所通报。
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课程,全面考核成绩合格者,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两科或两科以上不及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可参加下一届的学生成绩考核(不及格科),合格后发给毕业证书。
通俗来说,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学历是你指得你的文化程度,是高中,专科,还是本科,或者是研究生。学历就是毕业证,学历证明了学习的经历。所以简单说,在校生才有学籍,学籍里有档案,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念完书就有学历,但是只有好好学习不挂科才能拿到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