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8年9月网络教育全国统考注意事项及违纪处理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8年9月网络教育全国统考注意事项及违纪处理的通知

分类 :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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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网络教育统考考生: 

2018年9月统考将于8日-11日举行,请已报名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一、注意事项 

1.为加大对统考的监管力度,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降低考试风险,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根据的有关精神,网络教育全国统考严格执行二代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入场验证环节的相关规定,请各位考生注意证件的有效性,如有必要提前到派出所、高铁自动售票机等场所验证。 

2.根据网考委【2018】1号文件之规定,从2018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请考生尽量参加考试,避免缺考。 

二、违纪处理 

根据网考电函[2015]43号《关于严格执行统考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的通知》,依据《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相关规定,对下述行为将严肃处理: 

1、考生私自交换座位的按替考处理; 

2、考生翻看手机的按作弊处理。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处理如下: 

1、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2、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目前是停考2次); 

3、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网考委重申:替考是严重的违纪作弊行为,替考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与统考有关的符合条件可免考条件同时失效。所有作弊、替考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公开通告。

来源:http://cec.neu.edu.cn/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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