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自荐生是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把自己推荐给想报考的学校,须通过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报考该校的资格。同一个专业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荐考生可以根据招生高校的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测试。
学校录取自荐生的原则有四个,分别是严格执行计划;尊重学生志愿;综合考察学生素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执行计划: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填报本校志愿的学生数,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尊重学生志愿: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可对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
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招生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本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
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应按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