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
2019(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员: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2019(春)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自12月8日起启动,本次论文写作与指导将在我院毕业论文系统内进行,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认真组织并落实好论文工作,督促本次论文写作的学员务必按要求进行论文选题、写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详见附件一、附件二)执行。
本次论文分为护理专业202011和非护理专业202012两个批次。论文选题及写作时间安排请参见附件三。
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请参见附件四。
二、论文选题及写作
1.论文选题及写作方式:本次论文选题、学员提交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均在我院毕业论文系统内操作。
2.论文选题及写作对象:
(1)2019春季及往届论文成绩不合格且在学籍有效期内的学员;
(2)已取得的总学分数不低于40学分;
(3)学费已缴清者。
凡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学员均可参加本次论文选题、写作。
3.论文选题及写作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五。
4.特别提示:
(1)未在我院毕业论文系统进行选题的学员,不得参加本次论文写作。学员可根据毕业论文系统内所选的论文选题方向下自拟论文题目。论文选题的详细说明请参见附件六。
(2)本次论文写作分为提纲、初稿和终稿三个阶段,未进行上一阶段的写作,将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写作。各位学员在正式写作论文之前,请认真学习论文相关写作规定,学员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阶段的起止时间,按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过期将不能提交。
(3)《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文件中的“对于用已发表文章作为毕业论文的学员申请学位,不需参加答辩”,此项规定仅适用于护理学专业。
(4)本次论文对全员实行严格查重。论文提交后经认定系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稿件,将终止该学员本次论文写作、答辩资格,写作、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记载,并取消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学员须出具检讨书、重新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能随下届学员重做论文。抄袭认定标准详见论文系统公告。查重结果将作为论文是否符合要求的判定条件之一,终审核结果以指导老师审阅结果为准。具体查重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5)请各位学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员账号内发布的信息,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发布的信息。
三、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采取学员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员则无答辩资格。具体如下:
1.申请答辩形式:在毕业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2.申请答辩对象:拟申请学位、论文评优及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员。
3.答辩资格认定:(1)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毕业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2)本次论文写作成绩合格;(3)规定时间内通过毕业论文系统内提交了完整正确的答辩论文材料。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学员方能参加答辩。
4.提交的答辩论文材料包括:答辩论文及四个附表(见附件四,即:任务书、指导老师评阅意见表、专家评阅意见表、答辩意见表)。
5.答辩学员的论文成绩:参加答辩的学员论文终成绩按照答辩成绩记载;学员须按时参加答辩,对无故缺席者,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记载。
6.答辩学员应根据本批次的答辩日期时间段进行合理安排,提前调整好时间。我院将于4月中旬发布答辩通知,答辩时间分组安排一经公布,不再更改。
四、关于学习中心操作
学习中心可通过毕业论文系统实时查看本中心学员论文选题及写作情况,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七。
五、特别说明:
1.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对论文指导过程的管理应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督促学员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论文各环节任务。加强学员意识形态教育,及时传达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文件精神。提醒学员严格按照指导老师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强调自主完成论文写作,严守学术诚信。
2.根据《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十八条规定:“毕业论文(设计)严禁抄袭、剽窃。论文一经发现系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将终止该次论文的写作过程,并取消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学生须写出检查、重新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能随下届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如果再次发生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不及格”,取消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资格。只能按结业、肄业颁发相应的结业或肄业证书。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3.请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毕业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指导老师的情况,指导老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