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毕业证书原件丢失后不能补办,只能向学校申请开具相应的学历证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毕业、结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明书补办所需手续及办理流程:
1、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
2、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生当年录取名册
3、本人书面申请(没有固定格式,由本人手写)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2寸蓝底近照一张及该张照片电子版
6、学校财务处开具不欠费证明
凭以上材料到学籍管理科填报《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一份,将材料交至学籍管理科,办理周期为15天。
毕业证书损坏的,不需要登报声明,带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学籍管理科填报《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一份,将材料交至学籍管理科,办理周期为15天。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没有固定格式)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