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程序考生本人向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并汇总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招生考试监察室审核同意后,由信息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监察室及时通知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试卷一般不会重新批阅,主要是再把你试卷每个小分项在累加一下,检查总分准确性。
如果考生对自己专升本的成绩有所异议可以申请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一定是有用的,如果发现成绩分数真的累加错误,可以由阅卷方出证明更改的。不过成绩一般不会出错,批阅试卷要好几个老师批阅,如果后批阅的结果相差太大,批卷组长还得再审阅一遍,可能这就是为了选拔人才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