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条件可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符合条件可免考实施细则。
安徽自考符合条件可免考学历课程条件有什么规定?
一、符合条件可免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符合条件可免考。
二、学历课程符合条件可免考规定
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符合条件可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符合条件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符合条件可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
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符合条件可免考(原计划):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符合条件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符合条件可免考(新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建设,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符合条件可免考的相关规定,现对省考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符合条件可免考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考委【2013】1号)中第二条“学历课程符合条件可免考规定”作如下修订:
取消学历课程符合条件可免考规定中第2条“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符合条件可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符合条件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之规定。鉴于我省已取消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本次符合条件可免考政策调整只指专科毕业生不再符合条件可免考自考本科的公共政治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
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符合条件可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
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符合条件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如下:
(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
(2)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
(3)物理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
(4)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
(5)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