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考籍可以转出,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广西自考省际转考按照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统一实行电子转考。
广西自考考生在申请转出时须遵循以下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我区准考证、转入省准考证就近到所在市、高等学校自考办提出转出申请,对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高等学校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同一考生一次只能转出到一个省份。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必须真实有效,且转入省准考证号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数据必须与我区数据库中一致,否则将会被转入省拒绝接受,转出失败。
4.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符合条件可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或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其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