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执行新高考方案,新高考将采取“3+3”的新模式进行考试和录取
高考政策解读两点变化:
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由《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津教委〔2016〕17号)中公布的“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举行”,调整为“与普通高考同期举行,安排在6月9日至10日,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单独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考试实施文件中规定。
由原方案中公布的“从2020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调整为“2020年及以后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延续现行时间安排不变,仍安排在每年3月份进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仍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
“3+3”高考新方案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点:
分科:取消文理分科,变成3+3模式;
英语: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高考: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录取批次:2016年,天津合并本科三批A1、A2、B三个阶段,统一为本科三批;2017年,合并本科一批A、B两类院校,统一为本科一批;合并本科二批A、B两个阶段为本科二批;并将本科三批并入本科二批。2018年,正式确定将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