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户籍限制就是按照分区定额与原籍应试原则,考生通常情况下须在原籍地、以本身所属户籍类别参加高考考试。内蒙古2020年高考报名已经公布,其中规定除了本地高中学生报考外,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允许异地户籍但在本地学习的学生报名参加高考。
2020年内蒙古高考报名细则:
凡在我区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各类人员,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高职班、三二分段、各类单招等人员,均须按规定履行高考报名手续。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其中:
(一)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参加了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以下对应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17年中考条件外,截至2020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7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0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只报考专科”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书》。
(二)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须技能考核合格。
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区学籍和实际就读满3年,均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此类往届生参加高考报名,须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应往届生和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生不具备高职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数学英才班者除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0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
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查由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打印《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查表》,由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
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核验考生户口簿载明的相关信息、向当地公安局提供核查名单等方式开展户籍审查。截至2020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3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对其户籍迁移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此类考生名单,2019年12月1日统一交由当地公安局组织核查户籍迁移等情况。旗县公安局在2019年12月15日前将此类考生的核查情况反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印《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
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民族成分,考生本人民族成分与父母双方民族均不符的,打印《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分审查表》,由相关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出具审核结论。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免费医学定向生的招生宣传,积极组织动员考生申报,并按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核。
对需核查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民族成分和专项计划等情况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须留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备查。此类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前,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协助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报名信息将与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下同)学籍注册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等进行校验;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的社保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等进行校验。根据校验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报名结束后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需要重新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数据下发各盟市,各盟市务必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核查结果。
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报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报名结束后,自治区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各类考生信息,各旗县、中学也要分别对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明确,加大报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以虚假报名材料取得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完成正式报名、查实的“高考移民”等考生,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其学籍。
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经历、违规更改民族成份、提供虚假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相关人员,都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为本校就读学生在本校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为考生无条件提供网上报名场所和开展相关培训的中学校长,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对不按规定开展报名工作、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和“高考移民”办理报名手续、所属招生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且情节恶劣等的旗县,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受理资格和高考考点设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