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大学本科的简称,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学生毕业后一般可获“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专业类型。
叫本科的原因
1928年的《中华教育词典》解释说:“对预科而言。学校内学级编制,于预科之上,冠以本科,以便修毕预科学业者,进研专科学问,如师范本科,大学本科之类是。”该解释是基于当时高等教育的情况,反映了该词较早的含义。
如1903年的《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规定“中等实业学堂之学科,分为豫科、本科。”并对其预科学生和本科学生的入学资格、修业年限和内容做了规定。在1903年的《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中规定高等实业学堂分“豫科和本科”。
1912年10月的《专门学校令》中第七条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历者。”第八条规定“专门学校得设预科及研究科。”1912年10月《大学令》中第九条规定“大学预科生修业期满、试验及格,授以毕业证书,升入本科。
本科类型
全日制本科(又称普通本科)通常是由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主招生或保送等方式进行招生,学制4—6年;另外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统招专升本选拔考试接受本科阶段教育,学制2年。
非全日制本科主要分为自考本科、成人高考、远程教育、业余教育、开放教育等多种类型,没有固定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多种多样,学生既可以在相关教育机构学习也可以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