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常见问题问与答(三)

统考常见问题问与答(三)

分类 :奥鹏教育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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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于统考内容
  22. 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及要求?
  答: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以网考委颁发的《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为依据。命题将结合现代远程教育和培养目标的特点,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也将考核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3.《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操作系统部分考哪个版本?
  答:Win2000。
  七. 关于统考辅导用书
  24.统考课程是否采用统一教材?
  答:统考课程建议使用网考委指定的统考教材。
  25.统考考试内容会超出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吗?
  答:统考考试内容会严格控制在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
  26.如何购买考试辅导用书?
  答:考试辅导用书在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系统内发行,不向社会销售。学生可以通过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登记购买。网络教育学院统计其校外学习中心所需的考试用书数量后,联系出版社统一订购。出版社按照其要求将书发到网络教育学院或其校外学习中心。
  27.考试辅导用书是谁编写的?由哪里出版?
  答:考试辅导用书由网考办组织专家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编写、指定出版社出版。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由出版社出版(或《计算机应用基础统考通关宝典》由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大学英语》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大学语文》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数学》由出版社出版。
  八. 关于统考报名及考试
  28.统考试点初期学生采用什么方式报名?
  答:(1)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所在学习中心报名。学生可在网考办公布的考点名录中选择考点。试点高校对本校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将报考名单与科次等信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报名管理系统统一报至网考办。(2)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负责办理本院学生的集体报名手续。(3)集体报名通过统考报名管理系统和书面文档两种方式进行。
  29.统考报名后,考生是否可以修改报考科目等信息?
  答:在统考报名截止日前,考生可以到所在学习中心或所属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修改报名及所考科目等信息(具体以各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为准)。在统考报名截止日后,考生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也不能退取考试费。
  30. 考试不通过,下次还能考吗?
  答: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统考, 每次参考门次由学生自己选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将应考课程全部考试合格,毕业时方可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
  31.参加统考时考生需携带什么证件?
  答: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与考场出示的证件必须一致。
  32.统考准考证如何打印和领取?
  答:统考准考证可由学习中心或考生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
  答:统考考试方式一般采取机考(网考)形式。
  九. 关于统考成绩
  34. 统考考试成绩如何记录?
  答:统考试点期间,统考课程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网考委确定,考试结果由网考办公布。
  35. 统考考试成绩有何作用?
  答:统考考试方式一般为机考(网考)形式。
  36. 统考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吗?
  答:统考成绩是否记入学籍档案由所属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确定。
  37. 考生考籍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网考办为每个考生建立统考考籍电子档案。统考考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统考成绩及违纪作弊记录等。
  38. 统考考试合格有证书吗?
  答:由于网考办已经为考生建立统考考籍档案,因此不再发放统考考试合格证书。
  39. 考生如何查询统考成绩?
  答: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远程教育网及所就读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或学习中心)查询统考成绩。
  40. 统考成绩由谁发布?何时发布?
  答:(1)统考考试成绩由网考办发布。(2)统考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发布。
  41.《大学英语》听力考试分数占卷面成绩的比例是多少?
  答:(1)《大学英语(A)》听力考(30分钟)分数占卷面成绩的30%;(2)《大学英语(B)》听力考(20分钟)分数占卷面成绩的20%;(3)《大学英语(C)》听力考(20分钟)分数占卷面成绩的15%。
  42.《大学英语(A)》口试怎么进行?
  答:经网考委批准,现阶段《大学英语(A)》暂不进行口试。
  43. 考生是否可以申请复核统考科目成绩?需履行怎样的手续?
  答:在网考办公布统考成绩后,根据网考委发布的成绩复核通知,在规定期间内,考生可通过中国远程教育网提出复核成绩申请。
  十. 关于统考违纪违规处理
  44. 对统考考生违纪违规情况如何处理及处罚?
  答: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考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况将按照《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处理。考生违纪或作弊情况由网考办向有关单位通报。
考生应认真遵守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试纪律,真实地发挥自己的好水平。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未经允许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47. 统考考试违纪或作弊由谁认定,由谁做出处理决定?
  答:考生在统考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由考点做出认定并报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再由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上报网考办,由网考办做出处理决定。
  48. 在统考成绩公布后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一经查实,统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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