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及同学:
根据《天津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学位办及天津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工作部署,现组织实施2019年秋季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及同学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学生范围:2019年秋季(2019年7月)本科毕业生。
二、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授予条件详见《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二)要点提示: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和校规校纪;
2. 除论文之外的其他课程都通过考试且平均分数大于等于75.00分;
3. 必须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论文终成绩大于等于80.00分;
4. 参加由天津市学位办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相应级别要求的英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5.通过三门主干课程考试。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国家法律的或因违犯纪律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严重违犯《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者。
三、申报时间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习中心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位审查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