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19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

全国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19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

分类 :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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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要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9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部署,2019年9月统考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计划安排  

1、考试和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9 年  9 月 7 - 10 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报名缴费时间: 从  2019 年 7 月  25 日 9:00 开始至 至  8 月 5 日 日  17:00

2、考试科目

专升本(三年制)学生考《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2门统考课程。

高起本(五年制)学生考《大学英语》(B)、《大学语文》(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3门统考课程。

3、考试考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cdce.cn。

4、考试对象

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本科学生均可参加本次统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各校外学习中心要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5、考试方式

三门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6、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二、考试报名安排  

各校外学习中心应做好考生报考与缴费的宣传工作。  

1、系统的开通

网上开通的系统包括面向网络教育学院下属学习中心用户的“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和面向考生的“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常年开通。  

报名网站(网址):www.cdce.cn

2、基本信息的导入及复核

考生基本信息从学信网中获取。由于学信网学生基本信息初来源是“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的学生基本信息,因此,各试点高校在向“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上报新生基本信息时要及时准确。不符合照片要求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提供的考生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应确切、有效。如发现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网上报考与缴费

(1)从2019年开始,系统只提供考生个人报考缴费,不再提供学习中心集体报考缴费,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考科目与缴费,网考办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的考试报名汇款。  

(2)各校外学习中心老师及时通知学生在报考前完成帐号注册,确认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3)各校外学习中心应及早通知学生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关注网站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方便学生更快捷的完成缴费,系统支持微信扫码支付方式。  

(4)缴费完成后考生务必进入系统的“报考信息查看”是否为“缴费完成”,确认自己所报考时间与报考考点。  

(5)从2019年开始,内地学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不再允许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报考。  

4、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内,按所开放的考试轮次进行约考。  

(1)《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大学语文》(B)三门统考课程全部采用混编考场方式。报考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时间

考试方式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B)

大学语文(B)

高等数学(B)

9月7-10日

8:00--9:30

10:00--11:30

12:30--14:00

14:30--16:00

16:30--18:00

7月25日9:00  -8月5日17:00

机考闭卷

西部部分地区考试开始时间延后一小时  


(2)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 考生向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全国统考异地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

2) 校外学习中心严格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考生信息汇总(见附件2.),并将汇总表打印,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先将统计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随后将(附件1)和(附件2)原件于2019年7月10日前快递至教务科,校外学习中心复印备案。  

3) 2019年9月统考跨省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教务科。过期不予受理。

4) 网考办按网院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开通报名后考生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5) 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5、考生符合条件可免考信息备案

(1)学生填写符合条件可免考申请表(附件3),准备好相关证件复印件,统一交到校外学习中心。

(2)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初步审定后汇总,填写符合条件可免考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将汇总表打印,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3)校外学习中心需将符合条件可免考申请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 ,符合条件可免考申请表(附件3)以及符合条件可免考申请汇总表(附件4)的原件于办理期间快递至教务科,校外学习中心复印备案。

(4)教务科负责审定并通过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可免考信息报送网考办备案,上报后对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中国医科大学
来源:https://www.iope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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