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9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9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分类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05-22
阅读:8397

各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各有关学生:

现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转发<试点高校网络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9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5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19年统考事项强调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考试时间

2019年统考计划安排三次,分别为6月、9月、12月,具体约考缴费、考试时间、成绩发布时间等安排如下:

考次

约考缴费时间

准考证下载时间

考试时间

成绩发布时间

5月23日-5月28日

6月9日开始

6月15-19日

6月25日

第二次

7月25日-8月5日

8月24日开始

9月7-10日

10月12日

第三次

10月22日11月4日

11月30日开始

12月14-17日

2020年1月18日

 二、报考对象与报考次数

根据全国网考办有关规定,所有本科在校生在入学第二年后方可进行报考,且为了有效利用考试资源,对报考后有缺考行为的考生,规定其缺考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各校外学习中心在每次统考开考之前,要及时通知已报名的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不要轻易浪费报考机会。

2019年6月份统考的报考对象是: 2017年春季(含)以前入学并将于2019年7月毕业的专升本层次学生;2014年秋季(含)以前入学并将于2019年7毕业的高起本层次学生。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即将超过长学习年限但尚未通过统考课程考试的学生(详见各学习中心工作人员邮箱),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

三、报考缴费

从2019年开始,统考报名系统只提供考生个人报考缴费支持服务,不再提供校外学习中心集体报考缴费支持服务。各报考科目的缴费工作由考生个人在统考报名网站(www.cdce.cn)上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一次性完成报考科目与缴费,网考办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考试报名汇款。

网考办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统考网上缴费使用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具体要求详见通知要求。

四、报考证件和考生信息

从2019年开始,内地学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不再允许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报考。 报考前请考生在系统里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有误,及时改正,入考场时如发现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本科在校生的统考工作关系到学生毕业电子注册,请各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高度重视统考的安全稳定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尽快告知相关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考生的统考报考和考前复习准备工作,并协助考生做好异地考试和统考符合条件可免考申请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确保统考顺利进行。

福建师范大学
来源:https://www.iope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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