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和部门内部工作安排,为加强学习中心管理,防控风险,同时也为了总结管理经验,切实解决学习中心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天津管理部自3月21日起,至4月17日,历时近一个月,对所属学习中心进行巡视工作。
根据学院新政策要求,天津地区教学点需在天津市教委备案,天津部综合多方因素,从整体布局,决定对已备案的学习中心维持现状,部分教学点进行备案,部分教学点秋季停止招生。在巡视的过程中,天津部整理并印发了《天津地区学习中心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针对不同学习中心的情况对其做了相应的具体要求。天津部强调,对于已备案的学习中心要继续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定,需备案的教学点要及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对于秋季停招的教学点要持续做好学生的支持服务工作,按照天津部要求参与相关工作。各学习中心和教学点表示会严格遵守学院和天津部的各项要求,支持并配合学院的政策调整,认真做好学生的支持服务工作。
同时,天津部也征求了各学习中心对学院和天津部在管理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相关建议和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