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分类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04-02
阅读:8595

各校外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2019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将于4月27日、5月11-12日进行,现将答辩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1. 申请时间:2019年3月27日——4月12日(注:以材料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申请。)

2. 申请对象:通过2019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核的学生(学习形式为网络教育、函授教育)。

3.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学生需下载“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填写基本信息并附上本人1寸免冠彩照(冲洗或彩印均可,须与学位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与论文打印稿一份(含论文封面、正文及书)一并装进文件袋。

4. 答辩资格认定:
    (1)通过2019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核,且学位考试三门课程成绩合格;
    (2)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申请材料。(注:此论文打印稿是交由答辩教师审阅,之前邮寄的打印稿是学院存档所用。)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学生方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二、答辩流程

1.     自我介绍。学生介绍姓名、学号、专业等个人信息。

2.     自我陈述。自述内容包括选题动机、写作过程、论文内容简介、对论文的自我评价以及写作心得体会等,时间3分钟。

3.     提问与答辩。答辩小组向学生提问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综合考察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问后学生随即进行简明扼要地回答。

4.     评定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研究能力、论文写作水平及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四、注意事项

1. 答辩分组名单及时间安排将在答辩前一周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在学院官网首页“教学动态”栏,届时校外学习中心与学生务必注意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0591-83459079)。

2.答辩学生须根据本人答辩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场等候,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场,则应在答辩现场耐心等待,学院将视具体答辩情况稍后穿插安排。

3.答辩学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学习中心应认真做好学生身份核查和签到工作,如经查实非学生本人答辩的,学院将取消该生论文答辩成绩,不再接受其论文答辩申请。

4. 答辩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答辩,需学习中心出具证明,另选时间到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答辩。如学生无故缺席答辩,答辩成绩以不合格论处。

5.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成绩会发布在学士学位报名平台,学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合格者方能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福建师范大学
来源:https://www.iopen.com.cn/
上一篇: 学院召开部分领导干部任职大会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准备及相关教务工作的通知
双十二活动
返回
顶部
模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