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学位办文件,现将2019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学位申请仍旧采用学位申请模块进行。各办学单位可先在平台学位申请模块添加学生,认真核对导出表格与培养方案无误后可直接从平台打印申请表。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开课计划与培养方案课程和顺序差别过大,可在平台添加的同时,请按以往方式手工制作《学位申请表》,同时填写《课程置换申请表》,并将情况和原因报总校,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位申请模块。
一、 申报时间
平台审核关闭时间:4月22日,各办学单位于2019年4月29日前上报所有材料(含各办学单位邮寄材料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条件:
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见附件九)的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的时间段为:2017年4月~迄今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三、 各办学单位可进入综合管理平台,点击学位申请—添加—录入相关
信息—总校审核通过后导出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生申请材料(一人一袋,以名单顺序编号):
1.《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纸质文档要求办学单位学籍审核人在“成教部门审核人签字”一栏签字(手写),此表要求正反面打印(见附件一)。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同时还应提交证书的原件。各办学单位负责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上“核对专用章”,签上核对人姓名,将原件退还学生本人。“核对专用章”上应有两点内容:一是“该件系原件复印件”;二是“核对人签名 ”(见附件七)。
3.四川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4.学历电子注册的照片(一张二寸),特别提示,不接受扫描件照片。
5.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电子文档。
6.《电子科技大学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办学单位公章。(见附件二)。
7.《上报学位申请学生名单》,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办学单位公章。(见附件三)。
8.《上报学位申请责任书》(见附件四)
9.《申请学士学位学生信息表》(见附件五)
10.若为2008秋、2014秋以前入学的平台中带*号的学生,还需提交《课程置换申请表》(见附件八)、原教学计划版本申请表,以及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电子文档。
四、各办学单位上报教学计划和查询学位课程请按以下方式:
教学计划下载路径:网站—登陆—附加功能—下载中心—管理分类选“教学管理”、内容分类选“培养方案”;
学位课程下载路径:网站—登陆—附加功能—下载中心—管理分类选“教学管理”、内容分类选“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