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分类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03-06
阅读:8476

各学习中心、各学生:

根据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文件精神,配合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生个人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参与继续教育学习的学生,如果本人为非在职的,可以由父母申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税基数为每月400元,从学籍备案当月开始,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长不超过48个月。希望有扣税需要的学生积极配合学院采集父母信息。

按照学生及其父母自愿的原则,请各中心极积配合我院通知和督促学生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是否在职、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请学生务必于2019年2月25日之前登陆平台完善个人信息。

操作流程:

步:学生帐号登陆平台,进入页面,点击“文件1”和“文件2”字样,可查询通知文件

第二步:点击页面中的“点击本链接,弹出信息采集页面,然后进入平台”,进入的新页面中,自愿选择是否采集信息,按提示操作保存即可。

补充说明:如若想修改采集信息,登陆后,进入“个人空间”,“基本信息”中点击“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采集个人相关信息(不强制)”,即可完成信息采集。

北京师范大学
来源:https://www.iope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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