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学生:
根据四川省学位办、校学位办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全面展开。本次只受理2017年4月以后毕业的网络和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请学生、学习中心及函授站相关负责人按时间和要求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西南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交校远教〔2017〕3号 文件地址http://www.xnjd.cn/UserFiles/File/201711/20171116122308488.pdf
关于此文件就平时学生提出疑问比较多的几点进行解析,如下:
第四条: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迟不得超过两年。有效期要以毕业证上的时间和学位申请受理的时间两者相结合。按目前我校一年两次受理学位申请,时间分别为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举例说明如下:A学生毕业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A学生后一次申请的机会是2013年的9月,若A学生取得学位英语的成绩是2013年11月,已错过了2013年9月的后一次申请机会,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其他毕业时间同理。自2014年6月起,按四川省学位办的要求,不论任何原因都不再受理超期申请者的学位申请。建议考生应从取得本科学籍起就参加学位英语考试,以避免超期导致学位申请失败。
第四条第2点:成教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学习导航、专业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技论文写作四门课程均为考查课程,不计入平均分的计算;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也不计入平均分的计算。除以上六门课程外,其他所有课程均计入平均分的计算。
第四条第3点:目前可用于申请学位的英语水平考试有三种,分别是各省(市)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CET四六级考试和PETS三级考试。对这三种英语考试成绩,特别是后两种的认定有严格的规则,具体如下:
网络的学生:(1)学习中心所在地有成教学位外语考试的省(市),只能在本省(市)或四川省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由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成绩单或者合格证书;(2)学习中心所在地没有组织成教学位外语考试的省(市),如浙江省、上海市、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山东省、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和云南省的学生可参加PETS三级考试,证书或笔试成绩单均可。 (3)CET四、六级成绩单一律不予认可;(4) 自2014年9月1日起,按四川省学位办的要求,考生在非生源所在省(市)取得的学位英语一律不予认可,即考生只能在学习中心所在省(市)或四川省参加学位英语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异地报考。
成教的学生:(1)四川省内的学生只能参加四川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2)省外教学点的学生参加所在省(市)或四川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3) 学习中心所在地没有组织成教学位外语考试的省(市),如浙江省、上海市、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山东省、北京市、安徽省和云南省的学生可参加PETS三级考试,证书或笔试成绩单均可;(4) 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取得的CET四、六级且成绩单(大于等于425分)可申请学位;2014年9月1日之后取得的CET四、六级成绩不能用于申请学位;(5) 自2014年9月1日起,按四川省学位办的要求,考生在非生源所在省(市)取得的学位英语一律不予认可,即考生只能在学习中心所在省(市)或四川省参加学位英语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异地报考。
第四条第4点: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解析:上述三门课程均在教学计划内,故此点不必考虑。
第六条第3点:(1)未通过学分数的统计不包括缺考情况。(2)同一门课程多次补考只计算一次学分数,不重复累加。(3)学习导航、专业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技论文写作四门课程均为考查课程,考察课程的补考不计入补考学分数的计算;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的补修也不计入补考学分数的计算。除以上六门课程外,其他所有课程补考均计入补考学分数的计算。
申请学位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咨询所属学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