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网络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网络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分类 :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02-21
阅读:13296

各学习中心、全体在籍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市教委转发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津教委成〔2019〕1号)要求,请各学习中心务必组织所有在籍学生进行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网络教育全体在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请各学习中心及时组织学生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及学院平台(网址:http://www.etju.com)核对学生数据信息。

各学习中心、全体在籍学生要认真核准学籍学历信息上的数据信息及在籍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如下:

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学信网)

序号

字段

备注

1

学号

核准项

2

学生姓名

核准项

3

学生身份证件类型

已采集须核准,未采集须补录

4

学生身份证件号码

核准项

5

学生是否在职

补录项,选填是/否

6

入学日期

标准项,YYYYMMDD格式

7

学籍状态

核准项

8

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9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0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1

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2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3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三、核准和补录要求

成人学生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希望各学习中心要站在贯彻国家战略、服务民生的高度,由学习中心主任亲自负责,克服困难,精心组织,认真梳理好各环节,做到责任到人,工作有痕,按要求确保准时、准确、无误地完成此项工作。

若需勘误或补录信息,由学生线下填写“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并打印签字,于2019年2月21日前上交学习中心审查,逾期视为不需勘误和补录信息。学习中心审查、汇总补录表,制作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情况说明表,于2019年2月23日前上交学院。

天津大学
来源:https://www.iopen.com.cn/
上一篇: 2019年继续教育招生简章汇总
下一篇: 关于重申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双十二活动
返回
顶部
模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