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丢了必须要去当地的人事局去申请挂失,证明自己的证件已经丢失,证明原证件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的,已经被作废。
同时遗失执业药师证书后,申请人还要提供登报证明。需要在国家统一报刊上面发表自己的证书丢失的相关信息,包括自己的证书姓名、个人姓名等。
证明自己的证件被作废之后,这时候就可以申请新的证书了。可以去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者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自己的证书的信息,并提出补办的申请。
执业药师证丢失后需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丢失的原因和个人信息。
身份证复印件。用于验证身份。
学历证复印件。用于验证个人学历信息。
工作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职改部门验证的证明。可在书面申请或单位证明上加盖公章。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需注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名称和取得时间。
两寸免冠白底相片。用于办理新证书。
证书补发登记表。需当地人事部门盖章。
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如果是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办理,还需提供挂失证明。
请注意,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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