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
参考: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 别,每个专业类别均设置 4 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 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 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执业药师职业资格 考试。
(一)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 级别)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 岗位工作满 4 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 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参加 2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1.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 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 《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2.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 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说明
1.符合“免二科”级别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 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 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 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 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 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 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 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3.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 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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