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在职考研的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在通过全部同等学力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通过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考试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护理在职研究生专业硕士考试科目:
护理在职研究生以专业硕士类型报考,学员满足招生条件后,入学先参加初试,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护理综合。 初试通过后,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由院校自主组织并命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等,具体考试内容以院校要求为准,最终院校根据学员两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