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考生需要考试2门或4门考试科目,且在规定的考试周期内完成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才可以。
也就是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考试并不存在考试哪几门科目比较好的说法。只要是考生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设置 4 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注意,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只需要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4门科目的考生,需要在4个考试年度内完成,且考试成绩合格;
考试2门科目的考生,需要在2个考试年度内完成,且考试成绩合格。
执业药师资格证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现已启动执业药师助学辅导培训项目,涵盖三大班型,适合所有考生选择;帮助考生梳理考点,树立知识框架,巩固扎实基础,掌握要点等,训练、查缺补漏,冲刺训练、提升考生解题,和适应考试等。
如还有其他困惑,可在线联系学业顾问>>>了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助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