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所取得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这种情况下所取得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全国通用的,不会受到地区的限制。第二种则是省内所举办的执业药师的资格证考试,这种情况下所取得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内是无法通用的,只能在省内使用。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