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的条件:
1、药店内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药店内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药店内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药店内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开药店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2、确定好企业字号后,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办理验资报告。
3、向工商局提交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领取并填写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名单等。
4、等待工商局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具体要求:
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