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主要分4类,包括事业编制、行政编制、公益性岗位、合同制教师和聘用制教师。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具体如下:
一、事业编制
教师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
其中,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①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农技站等;
②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③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有学者还称,企业编应该是事业编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类。
二、“行政编制”
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这类编制是有级别的,如科员、科长、局级等等,也就是说公务员需要走行政级别。公务员,以前叫干部,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部分群体就国家财政负担,待遇最稳定。
三、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以上三种编制,待遇、地位不一样,这点在很多地方都有体现,一般来说,在体制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中,行政编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这里所说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升迁机会。而三者的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递减,行政编制最少、最稀缺,事业编制多。这两种编制很占资源。所以国家严格限制其数量。
四、合同制教师、聘用制教师
无编制的教师我们一般称之为合同制教师或聘用制教师。这类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