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免考科目条件: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3、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粘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三份(见附件);
2、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或者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如果目前所在单位与评审高级技术职称时不一致,须提供单位证明;
6、如果高级技术资格是由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提供中央单位高级职称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