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执业药师工作年限的证明方法如下:
1、执业药师报名工作年限证明省人事考试网提供两种:一种是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这种的工作证明其实只需要工作单位在考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的左下角盖上公章即可。还有一种就是省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工作证明样本,需要考生填写哪一年到哪一年,具体在哪里工作。
2、填写方法: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填写所在某个单位工作的时间。
专业工作(岗位)项目:填写工作单位,如XX药店、XX医院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等。
担任何职: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填写。
证明人:药店企业负责人,药房药剂科长,院长等。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
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