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暂由各省(区、市)自行命题和组织实施。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
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规则
1.各科目考试前预考铃响后,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按号码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人员检查。考试期间,考生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可以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其他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物品应放置在检查室设置的“小物品放置处”。不允许在考场内相互转移文具等。
3.考生收到试卷后,如发现试卷、答卷与本班试题不一致,或笔迹模糊等打印错误,应及时向监考人报告。答题前,考生应在答题纸上指定的位置准确填写自己信息。
严禁携带书籍、材料、行李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如有违规行为,应按违规、欺诈等处理。 涉嫌在考试中泄露秘密或者代替考试违反刑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