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有效提高本单位的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课题研究、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在申报人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之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的要求;或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连续执业满5年的要求。
6、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且在3年有效期内(2018年至2021年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参评)。
7、按规定完成每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
高级会计师评审流程:
每个省的评审工作都是由其自行组织规划的,各考区对于评审流程的制定也会存在一定的不同,但大致按照下方评审流程进行。
考生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自行准备好相关资料报送到相关部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论文答辩-->答辩结束后省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集体评审通过之后进入公示阶段。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